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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标签: 2023-11-30 

创优营商环境,关键靠人。巢湖市积极创建高质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长三角政府采购区域一体化进程,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添柴加薪”。

一是突出采购需求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源头管控。2022年,巢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的通知》,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要求采购人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前,对拟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行审核、确认。此举,将进一步规范采购需求编制,避免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截至目前,巢湖市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预算金额44633万元(含其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达到73%以上。

二是突出内控管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2022年,巢湖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全市238家预算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为政府采购人依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依据,不再为买几把扫帚该走什么流程而烦恼。自今年7月1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上线以来,我市采购人在电子卖场完成交易670笔,订单总金额905万元。

三是突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氛围。2022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召开2次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专门针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进行专题宣传解读;印发《巢湖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简报》5期,积极宣传各部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醒并督促政府采购人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政采贷”工作、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巢湖市财政局)